这间老旧的小酒馆坐落在暴风城 的旧城区,这里又阴暗又潮湿,满是泥泞和腐朽的味道。大厅内随意地摆放着一些桌椅,有好多位子上已经坐了人。比起有名的“镶金玫瑰”,这里偏僻肮脏,说这里像是垃圾堆也毫不为过。
只有店主衣着得体,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他留着一脸浓密的络腮胡子,总是站在吧台后面安静地擦着杯子,一副置身事外的表情 。

这里的黑麦啤酒又苦又涩,总夹杂着一阵难闻的臊味。只希望这些啤酒不是用尿来勾兑的,洛克想到。
但是他还是很喜欢呆在这里,因为这里总聚集着一群又一群千差万别的冒险者们。他们都有着他从未经历过的精彩的人生。
与兽人厮杀,与巨龙搏斗;横渡无尽之海 ,穿越黑暗之门 ……
每一杯啤酒的泡沫散去,兽人喋血,巨龙陨落;再斟一杯,风暴平息,时光往复,便是一个故事的完美终结。
洛克的体内也流淌着青春的血液,他也渴望战斗,渴望真正的荣耀。然而他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暴风城的卫兵,除了乡下的田野和暴风的城墙,他一无所知。
他聆听着这些美妙的传奇,如饥似渴,像海绵一样把这些梦一样的人生收入囊中。

今天说故事的是一个肥壮的矮鬼 ,不知是长得膀大腰圆形似酒桶,还是酒桶成了精变得会讲话了,总之没人在意。酒精和故事才是最重要的。

他连滚带爬地站上了大厅正中央的一张桌子上,用力拍了几声巴掌。人群很快就围了过来。
“当年在诺森德 ,冻得我老二都快掉了。”酒桶喷着口水大声嚷嚷道,“那真特么不是人呆的地方。”

周围传来一阵哄笑。有人喊“你那活儿还在吗?”“矮子不是都他妈不怕冷吗?”之类的,不过酒桶似乎并没有听见。
洛克也跟着哄笑起来。酒桶兴致高涨,又胡乱地吹了几句牛皮,周围的人笑得更厉害了。

只有一个人没笑。洛克意外地看到另外一边的角落里有双眼睛睁得明亮。他认得那双眼睛的主人,但是叫不上名字。
她总是把她那头酒红色的头发扎成一个乱糟糟的马尾。衬衫洗得发白,也看不出什么颜色。在这种喜欢标榜个性的冒险者堆里,穿着随处可见的皮制长裤反而有些惹眼。
是佣兵吗。洛克拿不定主意。
从之前来看,那个女人似乎从未对周围发生的话题产生过什么反应,总是霸占着一整张桌子独自喝闷酒。然而“诺森德”三个字竟让她失了神,泡沫混着臊臭的啤酒流得满桌子都是。

这边的故事看来更精彩呢。洛克突然这么想着,便用力穿过人群。酒桶又唱又跳,下面的人也兴奋异常,差点一肘子打中了洛克的脸。
“呼……”洛克小心地躲开肘击,手脚并用地努力出现在了酒馆的另一头。“有人坐吗?”
“滚。”女人连眼珠都没有转一下,语气十分平静。这是她对洛克说的第一句话。
气氛有些尴尬,洛克觉得空气都凝固了。
“呃……”他看了看满桌横七竖八的酒杯,用力捏了捏干瘪的口袋,吞了一口唾沫,“这酒,呃……我请。”
酒后色头发的女人这才回过头来,“坐。”她说道,又转头去盯着那桌子上的矮子。“老板!上酒。”她捶着桌子喊道。
“你喝得够多了,小姐。”洛克觉得用“大姐”这个称呼似乎更加合适。她看上去起码有30岁了。
“精彩的冒险故事才是最好的下酒菜,不是么?”洛克拉起一个凳子跨坐在女人对面,他拿开面前流着泡沫的杯子,满脸堆笑,“我是洛克•汉森,暴风城的守卫。”他顿了顿,“霍格就是我缉拿归案的。”

洛克每次都这么说,故意省去“参与”二字。即使在那次对河爪豺狼人的突袭中,他纯粹是个围观的家伙。
这么说有两个好处,一来是让他显得还是有点作用,不至于显得那么废柴,二来是一般的醉鬼都会大叫着“抓个豺狼人算个蛋,老子让你见识下真正的传奇!”,这样他也有好故事可以听。
他希望是后者。

然而女人无动于衷。“哦。”她回答道。

大厅里只剩下那个酒桶继续在高声嚷嚷什么,周围嘲弄、起哄的声音此起彼伏。洛克揣摩着该如何进行下一步的作战。“诺森德”似乎是个不错的点子。联盟数万人北伐大征兵的时候,洛克也曾自信满满地跃跃欲试。只可惜造物弄人,种种原因之下,他还是留在了这片温暖和平的地方。
虽说洛克好几个朋友都在那里永远没有回来,但是也因此称为了烈士,得到了至高无上的荣耀。无数英雄在那片冰冷彻骨的雪原上缔造出数不尽的史诗,他们高奏凯歌,势如破竹,然后载誉而归。
而洛克只能在暴风城的围墙里和小偷蟊贼玩过家家。

“诺森德真的是那个样子吗?”洛克指着桌子上那个矮人,问道,“听说那边风景很好,就是有点冷。骨头很多,喂狗都吃不完?”他故作轻松地说道,换回的却是一张无比严肃的脸。
“不。”她一字一顿地说道,“别烦我。”
一向好脾气的洛克也有因此有些恼火,今天这顿酒钱算是打了水漂不说,还换来一肚子气,倒霉透了。他想骂两句,但是女人已经站起身来。

“当时我们在暮冬城的侧翼,只剩下一百多人。”
“那死亡骑士 的剑,有这么长。”那矮子吹着胡子,双臂用力伸直。
“第七军团 呢?”有人插嘴道,有人跟着起哄。
“别吵!我们就是为了掩护第七军团,这不是撤退,是转进 。战略转移懂吗!废柴。”矮子吹胡子瞪眼的,一下子没站稳,几乎从桌子上跌了下来。
“那个死亡骑士的剑,有那么长。”他又一次比划起来,“死亡骑士!符文剑 !见过吗!喝人血的!”
借着酒劲,矮子脱掉了他的上衣,随手丢进了人群。在昏暗的灯光下,他酒桶般的肚皮上汗毛密布,一道尺 余长的伤疤赫然从胸口一直延续在肚皮上,像是劈开森林的一道壕沟。
“看这伤疤!”他大喊着,“战士的荣耀!”
“暮冬城外单挑死亡骑士的……”有人喊了起来,“战地豪猪 !他是战地豪猪!”
这个在诺森德大陆上被神化的称号如雷贯耳,没想到这真正的英雄竟然近在眼前。人群沸腾起来,有人大喊着“为英雄干杯!”

然后紧接着是“咚”的一声闷响,一个酒杯结结实实地砸在了“英雄”的头上,血流如注。那个酒红色头发的女人三步并作两步地跨上了大厅中央的桌子上,一脚把那头破血流的大酒桶踹飞了出去。
那矮人骨碌骨碌滚了老远,直到撞翻了两张桌子才停了下来。
洛克觉得这是他经历过的最长的3秒钟。整个酒馆里鸦雀无声,人们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操!”
那矮人又滚了出来,他咆哮着,伸出双手想要去捉那女人的脚。那女人小退一步,左脚踩上那矮人的右手,接着又是狠命的一脚,直击矮子的面门,这女人的力气出奇得大,即使矮人这样粗壮如同酒桶,也被这样打飞出去。他像咬到烧红木炭的土狗一样,在满地的灰尘中痛苦地打滚。他用尽力气干咳了几声,吐出一口血沫,两颗牙齿也因此离他而去。他痛得完全无法忍受,当着众人的面毫无顾忌地号哭起来。
女人毫不犹豫地顺势一躺,右手肘正好打中了一个想要偷袭她的汉子的脑门,后者当场倒地不起。
几个人高马大的壮汉围拢了过来,也许是那“英雄”的朋友。那女人身手了得,又膂力惊人,拳拳对撞也完全不输下风。
酒红色头发的女人闪电般扣住了伸向她的胳膊,把整整高过她一个头,足足六尺半的壮汉像沙包一样轻易地扔了出去。
完美无瑕,无懈可击的过肩摔。

没人再敢踏近半步,酒红色头发的女人矗立在大厅正中间的桌子上,凶恶得像头野兽。她环顾着四周,最后把目光重新锁定回了那个满脸是血的矮人身上,一脸轻蔑。
“‘英雄’啊?”她提高音调,“让你们这帮废物见识下诺森德真正的样子。”
酒红色头发的女人一扯衣领,把那褪色得看不出原本颜色的衬衣胡乱地丢在一旁。
密密麻麻形状不一的疤痕就像蜘蛛的网,一寸一寸地覆盖住了这女人每一处肌肤。
一条漆黑深邃的裂口,从左肩一直到右胯,活像恶魔狰狞的嘴,想要把她撕成两半一样。绝望和诅咒的气味从里面汩汩流出,看得人脊背发凉。

洛克目瞪口呆,没有一个故事告诉过他,英雄的身体到底该是什么样子。也没有故事告诉他,荣耀和勇气背后是什么。他只是单纯地觉得恶心,以及莫名的恐惧。
他一动也不敢动,其他人也一样,就好像时间静止了一般。
酒红色头发的女人拾起自己的衣服,默默地走了。

后记:
时隔多年。洛克又回到了故乡暴风城。
物是人非,而“猪与哨声”酒馆却仍旧一成不变。阴暗潮湿、腐朽不堪,似乎连时光都懒的在它身上留下痕迹。
这里还是熙熙攘攘地挤坐着各式各样充满个性的冒险者,唯一发生变化的,大概是店主那浓密的络腮胡子上染上了白霜吧。

令洛克感到意外的是,店主竟然还记得他。“那酒钱买故事的小伙子。”店主这么笑道。
洛克自嘲般地笑了笑,上过真正的战场、当过佣兵,甚至当过土匪,曾经四下花钱买酒换故事的小伙子,如今也算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了。
然而他发现竟然没什么好讲的,年轻时听过的故事不过是经过粉饰的无聊传说罢了,本质上和老奶妈睡前的故事没什么区别。
战争是无聊的,充满绝望、令人恐惧和厌倦。那些残酷的事情不管经历了多少次都没办法习惯。

这里的啤酒还是和以前一样,泡沫下面的东西又苦又涩,散发着一股臊味。洛克看着杯子里的泡沫一点一点的褪去,露出那少得可怜的一点黄汤。
“每次我快要死掉的时候,总是会想到这里的啤酒。又臭又难喝。”洛克转了转杯子,一饮而尽,“每个人的故事都一样精彩,什么地方的啤酒都堆满泡沫;只有你的酒最难喝,只有自己的人生最操蛋。”
“所以喝酒就好,不要讲故事。”店主轻描淡写地总结道,“所以战地豪猪的故事……”
“所以喝酒就好,不要讲故事。”洛克重复了一遍。四目相对,两人不约而同地发出粗鲁的笑声。

那天洛克喝得很多。那又苦又涩的啤酒涨得他反胃。
他迷迷糊糊地觉得周围战鼓震天,硝烟弥漫。他看到了那一张张熟悉的脸孔呐喊着冲锋向前。
然后消失不见。
战场飞快地消散。
他看到那个酒红色头发的女人站在世界的正中心,那密密麻麻的蛛网一般的疤痕中间,漆黑深邃的裂口张得像恶魔的嘴。

——那是酒杯中最后一片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