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这个点,即使是狮王之傲这样来往繁忙的旅店,也的确没有人会再度光临了。

只有老板法雷独自一人还擦洗着壁橱上的酒杯,仔细将每一样东西都放入原位。这些事情本应该是服务生安蓓尔来做!然而她实在太懒惰也太粗心,总是怕苦怕累。想到这里,他又蹙起眉头向趴在那张橡木餐桌上瘦弱的身影望了一眼。当然……在这样一个战乱的年代里,暴风王国需要的是好士兵。

是啊,是啊,所有最优秀的男女都上了前线,留下来做服务生的还会有别的什么人呢?安蓓尔像个兽人苦工一样,又蠢又笨,无论怎么喝骂都做不好事情。而兽人苦工至少还称得上强壮,安蓓尔既瘦弱又呆滞,总是做不好事情,一双苍白瘦弱的手也挑不起重担。尽管法雷知道她才不过13岁,但总还是觉得她在偷懒。

战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燃烧军团到巫妖王,从那个地狱咆哮的部落……再到什么钢铁部落。战争早已耗尽了这个国家的财富和生气,但还在无休无止的继续着。天知道是为什么,总之敌人多到简直目不暇接,到处都是。

无休止的战争,缴不完的赋税!是的,明天等安蓓尔醒来,就要扣她的工钱,这头笨猪,一无是处的笨猪,法雷恶狠狠的想道。

就在仅剩的一点蜡烛将要燃尽,疲倦的法雷要回到卧室休息时,烛光忽然莫名的跳动了一下。旅馆的门被推开了,一个约有五尺高,头发灰白的男人握着一把剑走了进来。这男人虽然个头高大,身子却有些枯瘦,披着一件犹如桌布般污秽的褐色麻衣,脚上的靴子溅满干涸的污泥。

这男人就站在那里,原本昏暗的烛光将他的轮廓照的清亮。他的脸色疲惫,但眼睛却格外的有神,定定的看着法雷,像是一个鬼魂般神秘。

如果不是他手中的那把剑,法雷几乎就要以为他是个普通的流浪者,或者说乞丐了。

就在前几天,一股黑石山兽人和森林里的强盗结盟,袭击路人,犯下了好几起凶杀案,闹得镇子里人心惶惶。治安官也贴出告示,提醒镇民小心来路不明的人。‘在这个黑暗的年代里,天知道这些忙来忙去的士兵都在给谁卖命……’杜汉的话言犹在耳。这个男人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他是怎么躲过巡夜士兵盘查的?

“我要一杯洛丹伦米酒,请问这里还有么?”就在他小心翼翼的揣测着一切时,那男人开口了,声音虽然粗粝嘶哑,带着说不尽的疲惫之色,但语调却出奇的温和有礼。

法雷下意识的点点头。该死,我应该说没有的!他突然后悔起来。

那位不速之客像是听到了某种允许,轻身细步的绕过熟睡的女服务生,来到了吧台前,轻柔的坐下,听不到一点声音。在法雷看来,这就是一种贼人式的熟稔,是惯于入室偷窃而留下的习性。而当这男人坐下来时,身上一股刺鼻的腥臭味道飘入法雷的鼻中。那是汗水与血液在衣衫上混合后干涸留下来的,更加深了他的这种猜测。

这是罪行的污迹,法雷暗暗想道。

看来这人不仅是个贼人,是个杀人犯,没准还是个惯犯。

法雷转过身,挤出一个僵硬的微笑,将一杯雪白的米酒拿给他,心中却在计算着要如何以最快、最安全的办法叫来卫兵。男人也礼节式的微笑了一下,露出参差不齐的黄牙,将手中的剑摆在吧台桌上。法雷望着那把剑,惊奇的发现这是一柄保养的非常好的骑士剑,与这人的破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剑柄被擦的雪亮,剑鞘上还雕刻着一个精美的符号,镀上了金,在这黑夜之中熠熠生辉。

那是洛丹伦王国的标记,一个灭亡的王国,一个曾经拯救了他们所有人的王国,也是一个快要被遗忘的王国。

男人似乎注意到了他的目光,抬起头来。“虽然是在艾尔文森林,但你这里的洛丹伦米酒比其他地方都要正宗一些。”他微笑着将手中的酒杯举起:“我喜欢这样的味道,敬洛丹伦,也敬那些为它而死的勇士们。”

举杯之际,法雷却注意到他手腕上的伤痕,严格说,是一圈淤青的痕迹,这种痕迹并不是在战场上留下的。别人看来可能不易察觉,但迎来送往的法雷却十分清楚它意味着什么。只有长时间戴着手铐蹲过监狱,或者试图用力挣脱手铐的人才会留下这种终生难以磨灭的瘀痕,这绝不会错。

看来是一个逃犯。靴子上的泥、衣服上的腥臭味、光辉的骑士剑……一切的一切更加印证了他的猜测。一个可怕的情景在他脑海之中浮现:一个穷凶恶极的逃犯从监狱中逃出,杀死了一位忠勇的骑士,然后夺取了他的武器,连夜到了这里。

现在,这个逃犯就在他的眼前。法雷注视着他脏污的乱发,蓬松的胡须,又看着那把锃亮的长剑。法雷并不是那种善人,他是一个旅店老板,一个商人,迎来送往,皆为利行。但即使是他这样的人,看见这丑恶的男人时,心中忽然也生出一种厌恶,一种对罪行、恶毒和不义的厌恶。这念头同时也忽然给予了他一种凛然的勇气,一种使命感,平日里只能在那些白银之手圣骑士身上看到的特质。

在这种堪称英雄气概的伟大勇气的驱使下,法雷开口道:“先生,这把剑似乎不属于你。”

那男人听闻这话,低下头,带着几分惊疑和不安,神色闪躲起来,仿佛心中的什么秘密被戳破了。这情景令法雷更加勇敢起来,他大声说道:“你谋害了一位忠勇之人,你——是个罪犯,先生。”他声音中气十足,‘罪犯’二字掷地有声,脸上全无胆怯之色,仿若审判庭上的法官。

接着,法雷将桌上的剑迅速的一把抓过,拿在了手中,然后放到了柜台深处的角落里,一个这危险人物无论如何都触不到的地方。他的手忽然变得这样的熟练,这样的快,这些动作就像一位剑术大师一样轻而易举,水到渠成。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是如何做到的,但一想起这个罪犯曾经犯下的可怕罪行,他就变得不同了。

那人见他拿走了剑,先是惊慌,然后涌出一阵悲伤之色。更不敢抬起头了,枯瘦的身影在烛光下仿佛幽灵一般时隐时现:“你说得对,我是个罪犯。”那男人似乎是呜咽着说道,“我犯下了谋杀罪和欺骗罪。”

出乎意料,他似乎完全沉浸在自己的痛苦和一种悲哀之中,没有丝毫要反抗的意思。

法雷看到他这样奇怪的反应,心中忽然又生出一丝好奇。他已经没有了武器,看起来构不成威胁,而似乎他也不打算继续逃跑了。一种冲动忽然令他说出一连串难以置信的话来:“天亮时,我将把你送交给治安官。”他顿了顿,“但在这之前我可以听听你的忏悔。”

事隔多年以后,法雷回忆起这个夜晚时,一直坚信是圣光赋予了他这样的神圣的使命。法雷说着他曾经想都不曾想的话,扮演着一个令他自己都难以置信的角色。

男人抬起头,疲惫的眼中竟然涌出一种感激的神色:“谢谢你,先生,我谢谢你。”他又抿下一口米酒,大口的呼吸着,接着开始讲述起他的故事来。

“如您所见,先生,这把剑起初并不属于我。它是我罪恶的见证,亦是我荣耀的象征。它曾属于一位骑士,一位真正的骑士,被我谋害的骑士。而我,还曾经欺骗过其他几位最勇敢,最坚贞和最善良的骑士,以及许多淳朴善良的农民,并且间接的杀害了他们。”

“我叫提托,出生在米奈希尔港。我的父母据说是海盗和妓女,因此我自出生起就被遗弃。‘提托’是后来别人给我的起的名字,这个词在米奈希尔和库尔提拉斯的方言之中就是‘诡计’和‘叛徒’的意思。米奈希尔港没有人愿意收养我,这意味着我只能自幼就依靠行骗和偷窃为生,也曾多次被卫兵抓到过班房之中并逃脱。”他顿了顿,“当然,这不是为我之后犯下的罪行开脱。不管怎么样,都不是。”

“我卑微,愚蠢,狡诈,总而言之一无是处。我能做什么?什么都不能,先生,什么都不能。后来,我在米奈希尔港已经臭名昭著。没有人再信任我,我也找不到工作,成了一只人人喊打的老鼠。”

法雷注视着他,耸耸肩:“十分恰当的自我总结,老鼠先生。之后呢?”

提托对他的嘲讽报以温和的微笑:“那之后,我因为试图抢劫一家面包店,被判罚去做苦役。但我找到了一个机会,从苦役场逃脱了。我想离开米奈希尔港,逃到洛丹伦去讨生活。那时候,洛丹伦还不是现在这样赤地千里,瘟疫横行。当年的洛丹伦,物产丰饶,良田处处。”

法雷拿起手中的骑士剑,注视着上面的洛丹伦之印,他说的没错,那的确曾是一个强大而辉煌的国度。“于是你是怎么得到了这个的?”

提托点点头:“这剑本来属于一位骑士,他叫兰德瑞尔,姓氏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个早已没落许多年,无人问津的小家族。事实上,当我遇见他时,他已是个垂垂老矣的老头子,这把剑和一身破铠甲一起放在一个箱子里,跌落在地上。那时候他在湿地中央的泥地里,骑着一匹马,远远的看见我,招呼我过来。”

“这就是你杀了他的原因?因为他是一个无法反抗的老人?”

“不,这个破落骑士的骡子跑了。他答应我,只要我帮他将这箱铠甲搬出沼泽地,他就会付给我五十个铜板的工钱。”提托的脸上忽然又露出一丝复杂的神情来:“那铠甲实在是很重——非常重。但我那时候急需要钱,便答应了他。”

“但当兰德瑞尔走出沼泽后,这个吝啬鬼忽然反悔了。”烛光跳跃着,提托的脸似乎也变得有些模糊,只有那双眼睛仍然闪动着复杂的神色,格外明亮。“他用马鞭子打我,他说我是个无赖,想把我赶走。我发怒了,你知道的,我掏出匕首来……我……杀了他,谋杀了一位老骑士,然后把他的尸体抛入沼泽。”

法雷轻蔑的听着这一切,最后说道:“你说得对,罪恶的见证。在沼泽中杀人并不容易被发现,我猜,你之后依旧贼性不改,才落到今天这种地步的。那么杀人犯提托,你说的荣耀,又到底是什么?”

提托喝了一大口米酒,仿佛迷恋着其中的味道,一种无法忘怀的味道。“你说的对,我的确贼性不改。我穿上了兰德瑞尔的铠甲,拿走了他的宝剑,然后骑上了他的马。我冒充了他的名讳,穿过了阿拉希高地,长途跋涉后终于来到了洛丹伦的国土,希尔斯布莱德丘陵。”

“那时候兽人频频暴动,联盟的军队忙于征缴兽人。而王都沉重的赋税令许多人苦不堪言,就加入了贼匪的行列。其中最大的一支由那些奥特兰克贵族流亡者所组成,叫做辛迪加。我刚踏入希尔斯布莱德时,就碰到了一股来自于辛迪加的土匪。”

“贼匪围住了一户农夫。那男人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他的妻子和女儿则已被贼匪扣住,眼看就要行猥亵之事。我那时正在小山坡上,望见了这一切。您知道的,我并不是一个真正的骑士,我只是一个冒充者,我甚至吓得发抖。”

“贼匪虽然数量不多,可也有十个人,我怎么是十个人的对手呢?本质上,我与他们并无不同,一样卑劣,一样投机。我们并没有什么区别——除了我穿着骑士铠甲,他们戴着强盗面罩。”

“但这时候其中一个贼匪似乎发现了我,他指着我喊了些什么。忽然间,他和他的同伴们如同被施了什么魔法,风卷残云一般的跑了。”

法雷看着提托面前空空如也的杯子,犹豫了片刻,又为他斟上了一杯洛丹伦米酒。提托道了谢,举起杯,又继续说道:

“于是我明白了,我是兰德瑞尔,兰德瑞尔爵士,不是米奈希尔的小偷提托。看,就是因为我穿着骑士铠甲,他们便以为我是一个骑士,因此他们便激发了贼匪的本性——恃强凌弱。多么可笑,但又是多么真实啊。”

“那户人家对我感恩戴德,感谢我救了他们的性命,称赞我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骑士。我看见那农夫眼中的光芒,那样的真诚,如此的温暖,充满喜悦和崇拜。我被震惊了,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感觉啊!您要知道,从小到大,从未有人如此对我。我也从来不知道,做一个好人,一个骑士竟然是这样的美好。”

法雷听他这样说,张张嘴想说点什么,但最终没说出来。提托抿了一口米酒,望着酒杯,眼中似乎有些迷恋的神色:

“农夫带我回到了他的家乡,南海镇。镇上传颂着我击退强盗的故事,镇民们为我献上他们最好的食物和毛毯,给我住所,给我一切的一切。呵,他们是那样的单纯,那样的质朴啊!我成为他们口中传颂的英雄,我在他们的拥簇之中,就像今天这样喝着洛丹伦米酒。那是多么美好的味道,那是我此生之前从未尝过的味道。”

“后来,我的事迹引起了四邻八乡的注意。几个当地最有名的骑士分别来拜访了我,他们都是我见过的最高贵,最善良,最优秀而又最慷慨的那一类人,平日里剿除匪患,保卫乡里,扶助穷人。”

提托回忆着,渐渐有些沉醉了起来:“他们都和那时候的我一样大,那样的年轻,那样的英俊,也那样的单纯。他们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并没有对我起一丝疑心,只因为我无意中拯救过一家人,因为那一身盔甲,那一把剑,他们就将我视为一位破落的骑士,自然而然的接纳了下来。”

“你能想象么?一个卑劣的小偷,杀人犯,和一群最高贵的骑士成为了朋友。不,不,那时候我忘记了我的出身,我以兰德瑞尔的名讳生活着。我和我的朋友们一起开怀畅饮,一起策马奔腾,比武练剑。我们一起协助联盟军队剿灭兽人,与民兵一起对抗强盗。过去曾在米奈希尔港所受的嘲笑,讥讽,所犯下的罪恶都被抛之脑后,仿佛从不存在。”提托说到这里,竟然有几分自豪起来。他那张满布皱纹,不修边幅的脸,一时间也涌上几分正气。

法雷的声音也不知何时起,变得更加轻柔了一些:“这些是你做过的好事,你的确拯救了无辜者。”他想了想,又道:“我希望这一切能够减轻你的罪孽。”

烛光静静的闪耀着,一切似乎又变得有些迷蒙。周遭的一切如同提托的骑士经历,像是一场梦,唯美而模糊。

但提托突然又神色痛苦的抬起头,像个孩子一样脆弱的啜泣起来:“他们是那样好的人啊,那样的优秀!他们一个个都出生高贵,在乡里都是鼎鼎有名的人,我的朋友们!但他们未曾嫌弃我,从未嫌弃。不仅如此,因为他们的宽容,也因为我一点点小小的天分,我竟然在战斗中表现出了一些领导者的特质。久而久之,我成了这一群人中颇有分量的之一,甚至近乎于头领的位置。”

“可我竟然变得自大了起来。我那时候想,我原来可以这样的优秀,我原来可以摆脱卑微,我变得得意忘形。我开始自傲,自负和暴躁,同我最好的朋友们吵架,毫不留情的否定他们,在内心里也渐渐将他们置于自己之下。我认为自己应该有更好的机会来证明自己,有朝一日,我也能成为乌瑟尔和洛萨那样的传奇!”

他说到这里时,神色激动,仿佛又成为了一个巨人。是的,法雷能感受到他话语之中的坚定和勇敢,连他也为之着迷了起来。

“紧接着,瘟疫降临了。泰瑞纳斯国王被阿尔萨斯王子刺杀,整个国家陷入一片混乱之中。昔日繁华的城市堡垒化为瓦砾废墟,富饶的村庄田园成为千里赤地。”

“而在这残局中又崛起了一股新力量,一股净化之火:血色十字军。”

法雷听到这个名字眉头一皱。血色十字军,关于这个组织的许多传闻他都听过,大部分是非常负面的,少部分是稍微不那么负面的。

“应当承认的是,不管你们怎么看,血色十字军的确是一支非常有勇气和决心的军队,只是他们的勇气和决心往往过了头,做了许多错事。但这对于热诚的骑士们和急于复仇的洛丹伦人民来说,并不算什么。血色十字军的使者来到了南海镇,我和我的朋友们也热切的讨论着接下来应该做什么,只是分歧开始变得更大。”

“血色十字军许诺给我一个骑士队长的职位,而我自大的认为自己就应该坐上这个位置。是的,一点小小的成功遮蔽了我的冷静,而往日的卑微让我比其他人都更多一份自负,更急切的渴望成功,转而变得看不清楚自己了。他们苦苦哀求我不要加入血色十字军,我却否定了一切反对的声音,尽管我所有的朋友都说的很有道理。当我无法说服他们时,我选择了直接披上了血色十字军的战袍,离开他们。”

“我得到那个骑士队长职位,然后在镇子中发起号召。这是一场圣战!一场十字军的圣战!有一百人响应了这号召,一同加入了血色十字军,其中就有被我救下来的那个农夫。尽管我们要面对的是最为可怕和邪恶的敌人,可每个人脸上都毫无惧色。是啊,他们是那么的信赖我,有一位英雄,一位乌瑟尔、亚历山德罗.莫格莱尼和安度因.洛萨那样的英雄在带领他们,他们怎么会失败呢?”

提托的神情严肃的讲述着这一切,法雷则静静的听着。他能体会到这是多么伟大的祈愿和梦想,并且完全的沉浸其中,仿佛刀叉变成了剑,厨衣成了铠甲,就连餐桌上食物残渣的馊味,也变成了教堂焚香的味道。一切是那么的真实,但又似乎散发着点点光辉,美到难以置信。

“可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所信赖的英雄,只是一个骗子,一个卑微的小偷。偷取了骑士的铠甲,也伪装了骑士的灵魂。”提托自嘲的笑了笑,神色中全是哀伤和悔恨,“他不是兰德瑞尔,他只是提托。”

法雷静静的趴在柜台上,听着提托的故事。夜已极深,烛火都静止着不再晃动,仿佛时间都停滞在这一刻,停滞在南海镇上空漂移的血红色旗帜上,停滞在那杯洛丹伦米酒和提托的回忆之中,与那光荣的梦想同在。

“我们都换了装,穿上了血色十字军的战袍向提瑞斯法林地的修道院进发。临走时,我甚至没有多看我的朋友们一眼,我认为他们是过去式,是没落的贵族小子,缺乏勇气。而我,才是真正的英雄。”

“可是啊,你可曾见过亡灵天灾么,我的好先生?你们以为它们不过只是一群行尸走肉,可它们数量如此庞大!不!你错了,这些东西浑身散发着邪恶的气息,只消看上一眼,就能令人心生恐惧。当我们经过银松森林时,一群天灾包围了我们。它们数以千计,其中有如同食人魔一般大小的憎恶,也有魔鬼般厉嚎不止的石像鬼。圣光啊,那真是地狱一样的场景!”

“我带来的那些人纷纷被击倒,被屠杀,未经训练的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还手之力。天灾!它们是那样的多,远不是那些强盗和兽人可以比拟的。我被这一切惊呆了,就在我的绝望以为自己将要死去时,远处传来了号角声。”

提托神情激动,似乎犹有余悸。他将杯中的米酒一饮而尽,直勾勾的注视着前方,眼中仿佛映照出那一番兵荒马乱的景象。“是他们,是我的朋友们,是那些最高贵,最正直的骑士们!”

“他们如同破晓的光芒,刺入黑暗之中,锐不可当,要将这一片黑暗荡涤除尽。他们呼喊着我的名字,而我却听不见。一切寂静了下来,我没有被天灾杀死,却被自己内心深处隐藏多年的恐惧和卑微击倒了。当他们冲到我面前来,杀出一条血路时,面对这一切,我惊惶的站起身,骑上战马。”

“我忽然意识到,我本来就是一个卑微之辈,这并不是我的职责,没有什么会让我变得比从前更差,除了死亡。就在那一刻,我恢复了一个贼人的本性,我以一个贼人的身份原谅了自己的懦弱,是啊,米奈希尔港的提托不就应该做这些么?窃贼提托不应该逃跑么?难道死亡不必苦役更可怕么?”

“于是我策马逃离了战场,抛弃了荣耀,抛弃了我的朋友,抛弃了信任我的人们,抛弃了一切。”

夜晚极深极静,静的令他感到有几分不真实。但即使是法雷这样从未上过战场的人也能想象那是一副多么可怕的场景。尽管这种行为可耻至极,他能比提托勇敢多少呢?他不敢保证。

提托眼中闪着泪花,全是哀伤、无奈和自责:“死亡,死亡本应该是我的结局。这世上将不会再有一个小偷提托,而是一位为自己莽撞和自大付出代价的愚者。然而我将这个结局留给了那些不该死的勇士们,那些最忠勇,真正有高贵之心的人们。”

“那之后,我脱下了那一身铠甲,浑浑噩噩的四处流浪,不知道过了多少年。虽然我不再做从前的勾当,但我再也没有勇气去举起剑,也绝不是一个所谓骑士了。每天晚上我都能梦见从前的一切,看见那个农夫信赖的眼神,看见朋友们奋力厮杀的身影。在梦境的结局里,黑暗包围了我,吞噬了我。在梦中,我回到了监狱之中,然后像蠕虫一般生活。”

“我看到了真正的兰德瑞尔的脸。是的,我想起来了,我只是个冒牌货,我谋杀了一位真正的骑士,一位具有高贵血统的骑士,谋夺了他的身份。”提托望着空空如也的酒杯,品尝着残留的一丝米酒香气。“看啊,我本该在监牢里啜饮苦涩的脏水,却尝到了香甜的米酒,沉浸于甜头之中。以至于我自大到认为这是我应该得的东西,最后原形毕露。”

夜已极深,四周都静悄悄的,安蓓尔如雷般的鼾声也已经消失不见。烛光黯淡,但这个男人的轮廓依旧出奇的清晰,仿佛笼罩在一层光辉之中。一时间法雷忘记了他面前坐着一个谋杀犯,一个骗子,也忘却了自己要将他扭送治安官的念头。

时间就这样静静流逝着,最后这位心善的老板抬抬眼睛,说道:“虽然这不能为你的谋杀行为开脱,但我说真的,那个抵赖你工钱的老人不配称为骑士,他只是个无赖。”

提托的眼中露出茫然之色,仿佛遇到了他永远解不开的一个谜题:“可我的确是个贼啊,我生而为贼。而那老人,他的确出生于贵胄之家……”

法雷‘哼’了一声:“贵胄?他的祖先生来便是贵胄么?他的祖先难道不是靠自己忠勇的行为和高尚的品质成为贵族的么?即使最为古老的家族,也必有一代祖先出生平凡。而那出身平凡的祖先,一定有着比他所有后代都要高贵的特质。你变成一个贼,提托,那并不因为你生来是贼,而是你选择了当贼,正如你披上骑士甲胄,选择成为一名骑士一样。”

“那么我是无罪的么?”提托疑惑道,似乎他企盼着这个回答。

“不。”法雷否定了他的答案,几乎毫不犹豫的说出了一些他以为在教堂里才能说出来的话:“你可以赎罪,直至你的良心安息,认为自己尽到了本分,然后把自己交由命运裁断。”

提托听完他说的话,忽然站起身来,粗粝而饱经风霜的面孔涌上一丝喜悦和幸福。光辉笼罩着旅店,一切都是那么柔和,那么温暖,仿佛世间的痛苦都已远去。“谢谢你。”这位骑士向法雷躬身,行了一个极为标准的骑士礼,“祝福你,好心人,善良的人。”

声音越来越远,一切都变得模糊,如同雾气氤氲,直至彻底沉寂,法雷从梦中惊醒了。

说是梦境,但一切又是那么的清晰,仿佛言犹在耳,历历在目。

烛台上的蜡烛早已烧尽多时,又怎会支撑那么久的长谈呢?此时天色已亮,正是清晨,阳光从窗间撒下,只有安蓓尔还趴在餐桌上大声打着呼噜。他听见门外传来一阵吵闹声和盔甲碰撞的声音,打开旅店的门走到城镇广场上,看见几个卫兵抬着一具尸体在人群中走过。

那尸体穿着一件褐色的麻衣,靴子上沾满泥土,身上受了很多处伤,面孔被一块白布盖住了。

治安官杜汉抱着双臂,站在他身旁,正命令士兵们把这具尸体抬到北郡修道院,在那里的公墓中安葬。那尸体对于法雷来说有种特别的熟悉感,他走到治安官的身边,问道:“这是谁?”

杜汉叹了一口气:“昨天夜里我们的巡逻队前往在森林东部的一处山谷里,清剿那些杀人犯和兽人,接着发现了他。当我们到那里时,他已经死了很久,而整个山谷的强盗和兽人都被他杀掉了。不过,奇怪的是,我们却不知道他是怎么杀死那些强盗和兽人的。”

法雷不解道:“什么意思?”

治安官杜汉耸耸肩:“我们没有发现他的武器,而那些兽人和强盗身上都是剑伤,这十分奇怪。他身上有很多处旧伤,我猜,他是一位久经沙场的骑士。你认识这个人么,法雷?”

法雷神色肃穆的点点头:“是的,我认识他,治安官,他叫兰德瑞尔,不,他叫提托,我的意思,他叫兰德瑞尔.提托。”

“兰德瑞尔.提托?奇怪的姓氏。他是哪里人?”

“他是洛丹伦的骑士,来自南海镇的提托,一个英雄,大人。提托是一个荣耀的姓氏,是一个古老的骑士家族。”

杜汉‘哦’了一声,点点头,神色之中更是崇敬和肃穆:“那么,我想我们有必要为这位出身高贵的勇敢英雄致敬。”他走上前,让卫兵们把尸体放下,然后与士兵们一道顿足行礼,就连周围镇民们也一一脱帽致敬。

“敬兰德瑞尔.提托,一位英雄。”他们说道。

法雷微微一笑,转身回到了旅店之中。

这时安蓓尔已经被惊醒了,她用细长苍白的双手惺忪的揉着睡眼,不停的对法雷道着歉,语气惊恐:“对不起老板,对不起,我又起来晚了。”

但旅店老板的声音却出奇的柔和:“去楼上的客房里睡一下吧,安蓓尔,好好休息。等有些精神了再把桌子擦一擦。”

安蓓尔惊的说不出话来,仅有的一点睡意也消失无踪。她不知道老板今天是怎么了,连忙拿起抹布,突然间变得比平时都要勤快了起来。

当法雷回到酒吧柜台时,一丝光芒将他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是那把剑。它就静静的躺在原来的位置,在他放置的那个位置上,埋没在柜台的角落之中,只有剑鞘上不曾磨灭的那枚洛丹伦之印,反射着点点的金色光辉。

他想,这就是荣耀的光辉。